日前,省招辦就做好2012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發出通知。
一、報名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同等學力者應由本人寫出說明,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出具書面審核意見);
3.身體健康;
4.截至2012年8月31日,常住戶口和高級中等教育學籍均在陜滿3年。
在我國定居的外國僑民報名,除符合上述條件中的1至3條外,還須持有陜西省公安廳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
(二)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違規報名并參加過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在上一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中有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且情節嚴重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在陜常住戶口不滿3年者;
7.高級中等教育學籍在陜不滿3年者。
(三)考生本人或隨父親(母親)因軍轉安置、工作調動(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事管理部門辦理的調動)正常遷轉在陜落戶者,不受戶籍、學籍年限限制。
(四)為保障考生參加高考的基本權利,對戶口一直在陜西,但因隨在外務工的父母而在外省就讀,在陜學籍不滿3年者,可以在戶籍所在縣(區)報名。
二、報名時間和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1年12月1日至7日。
(二)所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都必須在戶籍所在縣(區)報名。其中就讀于非戶籍所在縣(區)學校的畢業生回戶籍所在縣(區)報名,憑就讀學校及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2012年陜西省回戶籍所在縣(區)高考報名考生學籍證明及思想品德考核表》到戶籍所在縣(區)招辦辦理報名手續。
(三)報考科類分為文史、藝術(文)、理工、藝術(理)、體育5個類別。報名時考生只能選報其中一類,報名后不得更改。文史、藝術(文)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文科綜合和外語;理工、體育、藝術(理)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理)、理科綜合和外語。填報志愿時,藝術(文)類考生可以兼報文史類志愿,藝術(理)類、體育類考生可以兼報理工類志愿。兼報志愿從第一批本科開始,提前錄取批次不得兼報。文史類、理工類考生不得兼報其它科類志愿。
(四)按照省政府第76次專項問題會議紀要和省教育廳、省公安廳《關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通知》要求,“從2012年起,高考報名必須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否則不予辦理報名手續。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而影響正常報名的,責任由考生自負”?忌鷪竺氨仨毜娇h(區)招辦指定的地點采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領取報名號和密碼。報名時登錄陜西省高考網上報名系統,查驗本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等信息,認真閱讀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須知》、《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誠信承諾書》,同意履行承諾后輸入報名信息。